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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不成合同款难退 客户讨说法遭威胁

2013-03-05 11:40:21 · 278次浏览

前不久,市民付先生委托一家装饰公司装修新房,先期交了5000元合同款。但后来打听到,这家装饰公司的口碑不好,因此在未动工装修前,付先生想换一家装修公司,并要求之前的装饰公司退还部分合同款。

前不久,市民付先生委托一家装饰公司装修新房,先期交了5000元合同款。但后来打听到,这家装饰公司的口碑不好,因此在未动工装修前,付先生想换一家装修公司,并要求之前的装饰公司退还部分合同款。昨日,付先生向记者反映,该装饰公司不仅不退钱,还对付先生恶语相向。

客户称遭威胁

据了解,付先生前不久打算装修新房,了解到国民新居装饰公司正好有活动,于是付先生将装修工程委托给了该公司,并交了5000元合同款。之后付先生的邻居也委托了国民新居装修新房,但装修的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存在很多问题,还出现了许多增项。了解到这些情况后,付先生决定和国民新居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从5000元中扣除必要损失后,返还剩余的合同款。但国民新居负责人刘经理没有同意付先生的要求。

付先生告诉记者,合同签订后目前还未动工装修,他要求公司退款时,公司刘经理令其员工将付先生关进房里,并威胁说:“你别和我要钱,否则咱俩今天必须死一个,你看着办吧。”付先生见情况恶化,便拿出电话报警。直到警察到现场后,门才被打开。

同一天来找该装饰公司解除合同的还有东亚世纪城的业主李先生。李先生称,他当时隐约听到了公司员工对付先生的威胁。当日接警的昆河镇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民警赶到国民新居装饰公司后,只见到付先生在和公司员工争执,没见双方有任何伤害。

装修公司称已产生费用

对于付先生的说法,国民新居装饰公司负责人刘经理并不认同,他说,根本没有对付先生说过那些话。

刘经理介绍,付先生交了5000元合同款,根据规定,双方达成装修施工意向后,需要客户付清装修款的70%才会动工,但是现在付先生已经认可了设计图,这期间已产生了设计费和人工费,因此拒绝向付先生退还合同款。

对于这一情况,内蒙古字仁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峰告诉记者:“如果5000元的款项在合同内有清楚的约定,那直接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即可,合同具有法律效应;如果没有约定,付先生需要出示正式解约函,双方出示损失证明,根据证明可商定返款数额。”

王律师建议,如果双方协商不奏效,可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王律师还提醒广大市民,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了解合同内容,签订时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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