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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装修工被欠660元 怒伤雇主被判刑并赔偿10万元

2013-08-30 09:19:45 · 1730次浏览

40多岁的装修工人刘某给市民张某家干装修活,干了三天活完了,老刘向雇主要工资660元,付出劳动索要报酬,天经地义。但是雇主张某却以手头紧为由,不给钱。为此,刘某一怒之下,打伤雇主。自己也被判缓刑。

被欠660元工资

装修工怒伤雇主赔人10万元被判缓刑

大连装修网了解,这案子发生在2010年9月29日,40多岁的装修工人刘某给市民张某家干装修活,干了三天活完了,老刘向雇主要工资660元,付出劳动索要报酬,天经地义。张某说,钱肯定给你,但现在我手头紧,这样吧,你先回老家,等你回来这钱就付给你。

老刘不爱听了,咱是计件工,靠这钱养家呢,可不能拖欠农民工的工资。

就为这事两人吵吵起来了,老刘火一下子起来了,他操起装修用的木方对着雇主没头没脑地好顿打,打完了,出气了,这钱也不要了,走人吧。老刘跑了。

这顿打还真厉害,事后张某报警,待张某治疗完毕,法医鉴定结果出来,头部外伤,臂骨一处骨折、左手食指一处粉碎性骨折,打掉半个指节,一算,三处轻伤。

直到今年3月末,在黑龙江老家的老刘才被警方逮着。老刘知道这下摊上大事了,不管咋说,老刘是手艺人,能干装修活就能挣到钱,如今要是进监狱,这不是耽误干活吗?老刘赔给张某10万元,两人达成民事部分和解协议,张某书面表达,不再追究刑事责任。老刘心中也是挺悔恨,为了区区660元工资,何况人家是拖欠又不是不给,惹出这么大麻烦来。不过,这案子是公诉案,张某说了当然不算。法官考虑到赔偿又得到谅解这情节,判缓吧。

结果

西岗区法院一审作出判决,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刑1年5个月,缓刑2年。

编辑点评

按劳取酬,天经地义,区区660元手工费都要拖着不给,这样的顾主实在令人不敢恭维。可话说回来,就算再占理,也不应该动手伤人,如果动手就能解决这些问题,还要法律干什么?

辛辛苦苦给人打工,就因一时冲动,赔进去10万元,这些钱得打多少工能赚回?别说工资要不回来了,还要搭上一个被判缓刑的罪名,何苦?人应该勇敢捍卫自己的权利,但是这一切的前提都应该是遵守法律, 其实方法有很多,做事多动动脑子,别只图一时之快,结果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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