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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建设实行“以需定建”下月实行“租补分离”

2013-08-31 11:26:55 · 282次浏览

日前,多省2012年审计工作报告密集公布,仅山东、海南、广东和云南四省保障房项目初期供盘后,有5.64万套房屋空置。一边是有人没房住,一边是有房没人住;一边是资金捉襟见肘,一边又是房屋资源闲置——保障房“晒太阳”现象再次引发社会关注。

石家庄装修网了解,为了让更多的低收入群体改善居住条件,今年8月关于保障房的政策,如租补分离、低收入家庭标准上调、以需定建等等频频出台,以实现保障房的真正价值。

我省保障房建设实行“以需定建”

8月9日省住建厅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出实招,主动查找问题,创新工作方法,破解保障性住房需求难题,实行“以需定建”。

在全面摸清房源及需求的基础上,我省将依据保障性安居工程“十二五”规划,坚持自下而上、按需申报的原则,组织市、县(市)按需申报建设任务,科学合理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和任务。各地在项目规划选址、户型设计、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需求。

明年起省会保障房 得按绿色标准建设

8月29日我省发布《关于开展绿色建筑行动 创建建筑节能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对全省绿色建筑建造实施给出了具体的规划和要求。政府投资建筑、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明年起都得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建造。

石家庄保障房下月实行“租补分离”

8月29日从今年10月份起,石市对所有居住保障房小区的实物配租家庭全面实行“租补分离”政策,租金收缴采取“先缴后补”的办法,即承租公共保障房的家庭预先按照市场租金价格缴纳房租,政府按不同保障类型定期给予相应的租金补贴。

据石家庄装修网了解,具体补贴标准为:最低收入保障家庭(低保家庭)在保障面积之内100%补贴、保障面积之外的政府不予补贴;低收入保障家庭在保障面积之内90%补贴,保障面积之外的政府不予补贴;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承租公共保障房,政府定期按缴纳的市场租金给予30%的补贴。

石家庄低收入家庭标准上调 保障房将覆盖更多市民

从今年7月份开始,我市低收入家庭标准的家庭人均月收入调整为1536元以下,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标准的家庭人均月收入调整为1920元以下,相比以前的月收入标准提高了12%,使我市保障房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

石家庄装修网了解,经市政府批准,从2013年7月份起提高我市市区低收入家庭及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界定标准。新标准规定,低收入家庭标准由原来的家庭人均月收入1369元以下调整为1536元以下;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标准由原来的家庭人均月收入1711元以下调整为1920元以下。收入标准均提高了12%,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使更多有需求的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到住房保障。

市住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保障房申请条件将按照新的收入标准套用,今年我市下一批公共保障房分配将在10月份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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