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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走在监管边缘:害人不利己的野蛮装修几时休?

2013-09-10 19:40:35 · 231次浏览

2008年出台的《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对装修行为进行了规范,要求住宅装修前,业主应当将装修项目、部位、时间等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应当告知所在地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但实际上,能主动进行装修备案的住户很少,特别是没有专业物业管理的老小区住户,多是闭门搞装修。”

    野蛮装修除了给自家房屋埋下了质量隐患,也危害了左邻右舍的居住安全。今年以来,有关部门加大了对野蛮装修的监督处罚力度,如划船社区荷花二村一住户为修复破坏墙面多花6万元还被处1500元罚款;承租骆驼街道三五路263-277(除273)号店面租户因拆除承重横梁、破坏地坪等被责令修复还原并处罚款……尽管违规野蛮装修损人不利己,但类似事件仍未能得到有效遏制。

    在房屋加固专家杨军龙眼里,野蛮装修事件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建造的老旧小区中比较常见。由于老小区房屋分割不太符合业主的需求,不少住户会通过敲墙方式扩大使用面积,改造原有结构。“特别是新买入老旧房作为婚房的,装修改动情况最为突出。”

    除去老旧房本身存在的结构缺陷,究竟是什么导致老旧房成为野蛮装修重灾区?对此,装饰协会秘书长毕春伟从业主、非正规装修队伍,以及政府监管三个方面作了分析。

   “野蛮装修事件屡禁不止,反映出业主对装修知识十分匮乏,房屋安全使用意识淡薄。业主过于强调房屋的私人财产属性,而忽视其同时也是一幢楼的组成部分的社会性。”毕春伟说,2008年出台的《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对装修行为进行了规范,要求住宅装修前,业主应当将装修项目、部位、时间等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应当告知所在地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但实际上,能主动进行装修备案的住户很少,特别是没有专业物业管理的老小区住户,多是闭门搞装修。”

    据了解,目前发现的众多案例中,实施野蛮装修的绝大多数是“装修游击队”。“没有固定办公地点,没有相关专业人员,只凭低廉的收费揽客。”毕春伟说,这些装修队伍多是临时组建,工人为尽快拿到工钱,一味顺从业主意见,根本不考虑房屋结构安全,更不用说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了。“因为一旦出了事,他们可以一走了之,令业主无法追责。”

    笔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宁波市对违规装修的监管也存在一些盲点。如不能及时监控没有物业管理的老小区住户的野蛮装修行为,经常是在接到群众举报后才得知。而在核实阶段往往又会遭到业主抵制,无法入户查证,导致处置不力。“现有法律法规对违规装修行为处罚过于宽松,违法成本低也是野蛮装修多原因之一。”据介绍,按相关条例,即使是对拆改承重梁、柱墙等严重违规行为,管理部门除了要求业主恢复原状或加固外,最多仅能处1万元罚款。

 

    本文转载自: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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