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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美学

2011-12-30 10:38:17 · 455次浏览

建筑美学理论涉及面广,观点较多,本节主要对世界上较流行的两大美学理论作简要介绍第一大类美学理论认为,美是形式上的特殊关系所造成的基本效果,诸如高度、宽度、大小和色彩等。美寓于形式本身或其直觉之中。或者是由它们所激发而起的。

  建筑美学理论涉及面广,观点较多,本节主要对世界上较流行的两大美学理论作简要介绍第一大类美学理论认为,美是形式上的特殊关系所造成的基本效果,诸如高度、宽度、大小和色彩等。美寓于形式本身或其直觉之中。或者是由它们所激发而起的。美的感受是一种直接被形式所造成的情绪,与它的涵义和其他外来的概念无关。柏拉图认为:合乎比例的形式是美的,这些形式好像是联想起或者表明了一种仅仅在理想世界里才存在的“理想形式”,它也包括了在我们这个不理想的世俗世界里的一切偶然的形式在内。深切感受的美.既产生快乐也产生痛苦,但这是一种乐意的痛苦·这种痛苦来自我们对不完养的现实的认识.来自对我们所渴望的理想世界的渺茫感和隔绝感。而这种欢乐则来自对完美理想中美好对象的几乎不自觉的认识。.事实上,这种形式独立论,总是要求一个理想的绝对概念,向美好的形式靠拢,这是一种必然导致陷人神秘主义和玄学的理论。
  这种美学思想在建筑评论中激起了建筑设计比例至上的观念,热衷于在高、宽、厚、长的数学关系中寻找建筑美的奥妙。于是那些企图在三角形、圆形、五角星、黄金分割(端项与中项之比)、矩形、模度、算术比等形状之中追求建筑美的大]a著作便问世了。现代最著名的论述是杰·汉毕琪的动态平衡原理,从本质上说,这是一种以矩形对角线与边的关系为基础的原理,第二大类美学理论的基本概念是,首先要看一件艺术作品的美表现的是什么,而正是由于这种表现十分得体,所以形式才是美的。
  例如,黑格尔认为:以最完善的方式来表达最高尚的思想那是最美的。叔本华认为:艺术是通过意志(欲望、力量)和行动(体量、材料之间基本的和必然的斗争而获得价值的。这里所说的斗争,构成了整个大自然与一切生命的荃础。他长期专心致力于分析研究建筑学这门学科,他发现最动人的美,好像是m完善地表达材料的强度和荷重之间的斗争所形成的,这是建筑学中特别重要的概念.在许多建筑评论家中.叔本华首先把结构的表现当做建筑美的丛础来看的。另外,一个与此大体相似的流派叫做“表现主义者”,他们的评论家们把艺术的美建立在表达伦理的理想或宗教教义、教条的基础上。例如,拉斯金认为:建筑的美和价值来自建筑对神的理想和行动的表现,所以,普金主张:基督教国家只有按照哥特式的理想,才能建立起美丽的建筑物来,因为对基督教国家而言,哥特风格和m督教风格“同等卓越”。许多更近代的评论家则认定:建筑美的重要基础之一是表现建筑物的功能或使用目的。
  形式主义者和表现主义者这两派评论家们都把他们的着重点放在自己的艺术创作上‘但是,在19世纪的科学上有一项最重要的成就,这就是科学心理学的创立,这是研究人的头脑和神经系统怎样实际工作的一门科学。显然,有许多艺术对象受一些人喜欢,而受另一些人冷落,一旦抓住了个人反应的要旨,关的感受就变成了一个心理学上的问题。专门研究人的心理反应.而不是去研究艺术对象。这也许是弄清“美是怎样形成的”这个争论不休的问题的最好方法。
  可以看出,不管我们采纳的是什么样的建筑美学基本理论,所有这些观察都是毫无疑问的,它们是各种设计真正本性中所固有的特性。因此.我们就能够以清醒的头脑.以揭示建筑的属性为目的,去审查那些几乎世世代代都公认为美的设计。由此可以得出一套虽然说不上是设计的法则或者什么定律,但可以说是一系列在许多不同情况下都能够应用的一般原则。这样.我们就能发现许多对于建筑的美来说显然是不可缺少的基本特性。对许多建筑物和有关著作进行这番审查,会发现一组起着主导作用的、十分重要的属性很值得去详尽地讨论。这些属性是:统一、均衡、强调和设计中的序列。研究这些建筑属性,并由此而推导出设计原则。’‘室内设计美学原理是许多美学家长期以来对于自然的和人为的美感现象加以分析和归纳而获得的共同结论,同样也是创造室内美感形式的基本法则。室内美学原理是通过空间、造型、色彩、光线、材质等要素的完美组合所体现。按照室内形式的需要,室内设计美学原理分为统一、序列、均衡、强调等项重要原理。
  统一是一切形式法则的根本。室内环境中有许多不同的元素。
  在室内设计中,对于形状、材质、色彩、图案、肌理等不同的元素的装饰与陈设的处理、空间分割与组合排列都应遵循统一的原则,使室内设计的诸多元素在变化中求得统一,并在统一的整体秩序中寻求细节局部的生动变化,否则会产生设计手法与效果上的混乱和松散。
  在室内设计中,运用造型、色彩、材质乃至光线等形式要素产生像音符一样的富有规律性的强弱变化和层次反复,并给人以视觉上和心理上的节奏感觉即是秩序。’
  静态空间的序列效果主要建立在以比例的反复或渐变基础上,要注重其变化规则,从而使画面产生较为丰富的韵律效果。但是,变化太多、太快而失去秩序感时,会导致杂乱而无韵律效果。因此,只有合理适度地应用秩序原理使静态的空间产生微妙的韵律动感,才能打破沉闷的气氛而营造出生动感觉。在室内设计中,充分地把握造型、色彩的反复和渐变处理,也可以获得较好的序列感。
  强调是指有意识加强某一细部的视觉对比,从而使其在整体形象中显得特别突出而富于吸引力,达到被注目的效果。
  强调原理是使室内形式获得生动效果的重要途径。缺乏强调处理的室内空间会因缺乏动人的中心点而流于平淡。在室内环境中,往往只有一个主要装饰点,或只有一个中心。比如,一盏吊灯、一组商品陈设、一尊雕塑、一瓶艺术插花等,在原则上强调必须选择适当的位置和方式,才能将主体烘托成鲜明突出的视觉中心。同样,也可以应用造型、光影、材质或综合要素营造出强调的效果。
  均衡是指室内物体与物体间在某一空间范围内给人重量感相等的平衡关系。通常,均衡又可分为对称均衡和非对称均衡。
  对称均衡的画面中心两边或四周的形态相同,比例对等,空间对称,能给人严肃而有条理的稳定感。例如,在一组沙发的两端陈列相同的边桌和台灯,中央墙面上对称地悬挂一组装饰画。对称平衡手法应用于变化复杂的环境中,追求形式上的条理性,但要防止呆板、单调而缺少生机。
  非对称均衡是指形式中两个相对部分不尽相同,而因量的感觉相似而形成的平衡现象。均衡原则的视觉效果可以使空间在有序中显得灵活而富于变化。‘在设计中人为强调其均衡性,可以起到丰富画面的效果。比如,在一组对称的带边桌的沙发旁,一边是台灯,另一边放置植物或小摆设品,中间墙面上挂几张大小不等但摆设均衡的绘画作品,整个空间给人的感觉稳定又富于情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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