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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交首付还是先办房贷?未有明文规定

2013-10-13 11:05:29 · 415次浏览

昨日新快报《交了首期房贷未放准业主被谁hold住》一文,报道了广地花园部分业主遭受房贷利率上涨带来的经济损失(详见昨日A06版)。昨日记者再联系开发商圣地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但对方未有回应。律师分析,根据合同法有关司法解释,如果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明显损失了公平,购房者有权申请解除合同。

昨日新快报《交了首期房贷未放准业主被谁hold住》一文,报道了广地花园部分业主遭受房贷利率上涨带来的经济损失(详见昨日A06版)。昨日记者再联系开发商圣地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但对方未有回应。律师分析,根据合同法有关司法解释,如果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明显损失了公平,购房者有权申请解除合同。


先首付后房贷,购房者被动


10月是售房旺季,新快报报道了广地花园准业主的遭遇后,引起了不少读者担忧。读者小玲(化名)昨日向新快报反映,她在市内一个楼盘下了定金后,开发商便开始不停地催她交首付款。看了报道后,她担心自己会像广地花园的准业主赵明(化名)那样,交了首付款后,再想退房就很被动了。


李先生在广州从事房地产中介工作多年,他告诉记者,先交首付款再办房贷手续是一种交易模式,如果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约定先办房贷再交首付款,也是可以的。都属于买卖双方的约定。购房者支付首付款后,银行才可以分析要不要放贷以及放多少贷,这样的办理顺序对银行相对有利。但是如此一来,购房者会相对被动,遇到如赵明一样的情况时,申请退房可能会颇费周折。


律师:受损方有权解除合同


像广地花园准业主那样,由于先交首付再办房贷而产生的合同纠纷有多少?广东导正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林晓东分析,这种情况较多地发生在政府施行调控措施或发生意外情况的时候。否则,购房者签订了购房合同一般是具有购买力,一般不会轻易违约。


林晓东又称,房贷利率调整后,按购房者的按揭年限计算,购房成本明显增加,较明显的损失了公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购房者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并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等,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房管局


交易流程属于商业协议


记者昨日致电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服务热线了解到,关于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办理相关手续的交易流程,目前该部门并未作明文规定。工作人员表示,这是开发商和购房者之间的商业活动,交易流程也属于商业协议的范畴。一旦发生纠纷,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返回腾讯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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