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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春装修业主注意啦!天津已启用新版住宅装修合同

2015-03-13 10:21:07 · 692次浏览

津城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新版《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2014版)(以下简称《合同》),而之前的旧版《合同》同时废止,随着行业发展和百姓需求提高,新版《合同》与旧版有多处修改,更适应目前家装市场和百姓的需求,更便于维权。所以今年要装修的业主们注意啦,在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时,应该采用新版装修合同。

六大项做重要变更

从天津市家居商会了解,相关部门及专家针对旧版《合同》中容易发生纠纷的部分进行修订。新版已于2014年10月由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实行,并已于今年1月1日在本市全面启用。

新版《合同》共计15条,其中有6大部分进行了调整和变更,包括增加了对装修工程的主要负责人、隐蔽工程在施工前对工程量进行确认、施工中的工程变更、工程款支付方式、对安全使用的规定和合同违约时的责任赔偿情况。此外,条款更加细化,规范更严谨,更适合当下的家装需求,家装收费也将更加透明化。

从业者“持证”上岗

在新版《合同》中,首次对家庭装修的关键岗位从业人员提出持证上岗的要求,其中,设计人员、工程负责人及水电工种必须持有效证件。天津家居商会与市市场委市场处负责人对百余家家装企业进行培训。让家装行业从业者及时了解新合同的变化和要求。首期参加培训考核的360名项目经理已经于今年1月1日执证上岗,改变了本市家装行业的管理空白,对提高装修工程质量、保障居住安全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天津家居商会秘书长曹莉云介绍:“家装行业的从业人员,从设计师、项目经理到基础的操作工人,都需要严格执行行业的行为标准规范,避免因从业人员行为不规范给老板及消费者带来影响及麻烦。通过对从业者培训考核,合格者将取得岗位证书,该证书由商会统一管理并实行年度检验制度。证书编号可在网站查询。对在工程中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隐患、严重违反行规行约行为的,除由责任人承担相应损失外,将取消其执证资格。”

签合同也要“擦亮眼”

业主在签订装修合同时,必须在合同中写明具体、详细的装修项目,装修的具体要求以及关键项目施工工艺,口头承诺也应在合同中有文字体现。曹莉云说:“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是否是政府部门出台的示范合同。虽然政府出台了示范合同,但市场上仍有少部分家装公司自己制订格式合同。这类合同在某种意义上不利于消费维权,消费者很容易掉进商家设置的陷阱,导致权益受损。消费者应树立维权意识,在签订合同时一旦遇到不明白的问题或者碰到纠纷,应向天津市家居商会或消协部门咨询投诉。”

如果在装修中发生了违约情况,业主和装修公司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最终闹到法庭吃官司的事例并不少见。新版《合同》对违约责任进行了全面调整,逐条对签约人的责任、赔偿、合同终止、质量不合格、空气质量不达标等内容都制定了详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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