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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钱之后房子竟卖给别人 呼市金川新天地何时退定金

2015-04-15 10:13:28 · 1796次浏览

2012年7月份,赵女士选定了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金川新天地的一套房子,当时交了9000元定金;同年8月份,售楼部工作人员再次打电话让交定金,她又去交了2.1万元,前后两次交了3万元。钱交了以后就没有消息了,由于赵女士工作比较忙,直到2015年元月份,她来到金川新天地售楼部进行咨询,结果被告知这套房子卖给别人了。

2012年7月份,赵女士选定了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金川新天地的一套房子,当时交了9000元定金;同年8月份,售楼部工作人员再次打电话让交定金,她又去交了2.1万元,前后两次交了3万元。钱交了以后就没有消息了,由于赵女士工作比较忙,直到2015年元月份,她来到金川新天地售楼部进行咨询,结果被告知这套房子卖给别人了。

闻听此言赵女士很诧异,明明是自己花钱预定的房子,怎么又卖给了别人?赵女士找到售楼部工作人员要说法,可工作人员称没办法,已经卖给别人了。既然房子卖给了别人,那么赵女士觉得当初交的购房定金就应该退给自己,金川新天地销售经理扬帆答应今年春节过后一上班就退钱。大年初八一上班,赵女士来到售楼部,并按售楼部要求填写了退房申请,但至今跑了无数趟对方也不给退钱。

针对赵女士反映的情况,4月1日,小编来到位于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金海大道南侧的金川新天地售楼部得知,该楼盘开发商是内蒙古玺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名称为金川新天地住宅小区。该售楼部销售经理扬帆接受采访时说:“这个事情中间肯定有点误会,我跟赵女士也沟通过,我们当时查销售记录显示,这套房子已经出售,但后来我再次查询房子还在,如果赵女士选择购买的话仍可以购买。”扬帆承认:“是我们的工作没有做好,出现这个情况时是由另外一家代理公司在销售房子。这个事情我已经给协调过了,但钱具体什么时候退我说不好。”

小编问道,现在赵女士不仅要求退还购房定金,还要求售楼部按银行利率支付相应利息,扬帆称:“不可能。如果赵女士追加利息的话,这个事情就应该上升到另外一个高度。也许当时是我们的置业顾问没有通知赵女士来交款,但认购单白纸黑字写着买受人应在规定时间到售楼部办理相关手续,如果逾期以弃权论处,定金不退,卖方还可不经催告将房屋另行处理。”对此,北京市松涛律师事务所张振业律师认为,如果本案确实像赵女士陈述的那样,开发商将赵女士定购的房子卖给别人,那么,房产开发商有可能构成违约。如果构成违约,那就不是简单地返还定金的问题了。不过,张振业还建议:这样的事儿双方可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赵女士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日17时许,小编来到呼和浩特市土左旗住建局住房与房地产业股了解情况,该局产业股副股长、物业办副主任高俊茂接受采访说:“双方以前签过认购单,为什么叫认购,不敢直接跟业主签预售合同呢?实际开发商当时打了个擦边球,就是变相预售。按照双方认购单约定,赵女士应在2012年10月20日以前办按揭、签合同,结果赵女士一直没去。这个事情我们可以帮忙协调。”

截至当下稿子,赵女士仍未拿到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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