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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装修合同要注意四大要点 装修合同陷阱及早规避

2015-07-09 10:51:08 · 1204次浏览

不少装修公司为了谋取更大的经济利益,会在装修合同上“动手脚”,我们广大需要装修的朋友在装修房子之前要多了解情况,学习装修合同签订的相关事宜,以免落入一些不良装修公司的布下的陷阱。接下来,沈阳装修网小编给大家说说装修合同签订时需注意的事项。

一、签合同时注意约定预算与结算浮动比例

范例: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竣工结算上下增减幅度不超过预算5%。

专家点评:一些不规范的装饰公司往往以低廉的报价吸引市民,但是在施工过程中层层加码,导致装修费用“低开高走”,严重超标。其中猫腻就在于,装饰公司在报价中少算工程量、少算材料支出,或者故意漏报必需的项目,如少算电位数量等。等到进入施工阶段中,这些少算的部分不断浮出水面,业主也只好乖乖地掏钱。而事实上,这些隐藏项目通过专业的测算是完全可以在施工前计算得到,并非是不可控因素。所以,为了防止装饰公司“低开高走”蒙骗消费者,在签合同时不要忘了约定有关预算与结算的浮动比例。

二、签合同时要明确验收的具体事宜

范例:装饰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通不过的,甲方(业主)有权拒收,乙方(装饰公司)承担返工及延期交付的责任。

专家点评:有消费者投诉,工程还没有结束,就出现了墙砖脱落、木地板发霉的现象,装饰公司却以材料不合格或业主保护不当为由拒绝返工。其实,未经业主验收且未投入使用的项目出现质量问题,应由装饰公司承担责任,并且业主有权拒绝验收。为了防止装饰公司以材料不合格为由推卸责任,市民还可以在材料交接环节使用《材料交接单》,在材料使用前交由装饰公司验收,并进行详细记录。《材料交接单》可将材料的品牌、规格、数量、单价、总价等信息一一登记,日后验收通不过,市民可凭借《装修合同》和《材料交接单》要求装饰公司返工或赔偿。

三、合同内要具体约定质量责任归属

范例:由于乙方(装饰公司)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专家点评:在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装修过程中,业主往往因为信息不对称而处于劣势,尤其当出现纠纷时,装饰公司用各种借口要求业主承担部分费用。事实上,按照标准合同的规定,这些费用应由装饰公司承担。为了逃避责任,这一条被许多不良装饰公司故意漏掉,在发生质量问题时,以材料不合格等借口拒绝返工,更拒绝承担相关费用。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市民完全可以把这一条款作为“工程质量和验收”部分的重要条款加入其中。并可以根据双方实际情况,约定更加具体的补充条款。

四、业主如何监督合同签订确定的材料是否被应用?

业主在审定报价时应要求装修公司列明每个装修位置的尺寸、用料、做法、单价、工艺标准及价钱。 而材料则要列明品牌、型号、产地、单价、用料的多寡、价钱,并要求装修公司提供样板,由业主保留样板,以便在装修过程中进行核对。因为同样的材料,但产品的质量和价钱就会有很大的差别,如好的防水涂料要三四百元一桶,而许多杂牌防水涂料仅需几十元一桶。因此业主要时常关注装修进度,时刻注意装修公司是否应 用了双方确认的指定材料。

对于所用材料必须保留好相关的发票、收据,以便在出现争议时成为证据。在签订合同时,以下描述要消除:如“你不用×××材料,出了问题我们不负责任”等。业主应问清楚装修公司为什么要用指定材料,了解产品质量是否有很大差别。较常见的例子是:装修公司在施工过程中谎称货已用完,用应急为由以次充好,从中赚取差价,业主应提高警惕。实际上,装修的监督工作非常繁杂,很多业主是不胜负荷的,省装协消委会的专家因此建议业主最好聘请装修监理公司进行协助,这样会使自己的装修过程变得省心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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