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房产赠与无需交公证材料 百万房产或省2万公证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政策,从7月1日起,个人在办理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营业税手续时,无需再向税务部门提交赠与公证材料。不少市民问,这个政策在合肥执行了没有?昨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从合肥税务部门获悉,目前办理不动产赠与免交营业税时可不提交公证材料,但缴纳契税和印花税,仍需要交公证材料。随合肥装修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下。
理论:100万房产可省2万公证费
“我有一套房子想要赠与一直照顾我的侄女,我想询问下按照目前的政策,在办理时,是否还需提交公证材料?”近日,省城的李玫老人向本报咨询。
李玫老人因她膝下无子,多年来,一直是侄女赡养她。由于年事已高,她想将名下的一套面积约120平方米,总价约100万元的房产赠与侄女。
记者从合肥市公证处网站查询得知,目前合肥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的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受益额500万元及以下,为受益额的2%,低于200元的按200元收取(即公证费用最低收取200元)。
按照这一收费标准,在合肥,如果办理一套价格约为100万元的房产无偿赠与免缴营业税手续,需要缴纳的公证费用为100万×2%=2万元。也就是说,根据李玫老人的情况,在7月1日后办理免缴营业税手续,可以省掉2万元的公证费用。
实际:房产交易比赠与“划算”
作为房产赠与过户的一项重要材料,公证材料在合肥房产赠与时真的不需要提供了吗?
记者从合肥税务部门了解到的信息是,除了免缴营业税手续之外,办理不动产无偿赠与缴纳契税和印花税时,仍然需要公证材料。因为按照国家规定,只有在赠与人为三代直系以内亲属、对赠与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受赠房产时,才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不属于上述关系,受赠人则需要缴纳20%的个税税率,所以证明直系亲属关系时一定要有公证材料。
办理房产赠与时需要交纳哪些税费呢?
合肥市地税局工作人员表示,“一般来说,要缴纳全额4%的契税和万分之五的印花税。相比于普通住宅的话,在营业税“5改2”之后,部分房产赠与与房地产正常交易相比并不占优势。“若赠与的房产产权满了五年且面积较小,而受益人名下又没有房产,契税只要按照1%或者2%来缴纳,营业税是免征的。若受益人名下没有房产且赠与的房产产权满五年,那么1%的个税都不要征收了。这种情况下,赠与所要缴纳的税费就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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