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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2万定金嫌房小欲退房 开发商称不是订金拒绝退款

2015-09-28 09:19:12 · 2701次浏览

昨日,合肥的浦先生说,前段时间儿子看中了省城某楼盘的一套90平米房子,也交了2万元定金。可后来家人商量后认为90平米的房子太小想退房,开发商却拒绝退款。到底问题出在哪会让开发商这样做?下面随合肥装修网小编去了解一下浦先生的遭遇。

浦先生说,十多天前儿子在省城滨湖看中了一套90平米的房子,现场交了2万元定金。之后他再去看房时发现房子公摊大。“公摊有20%多,所以房子实际面积也只不过60多平米”。因此一家人想换个大的。可该楼盘最大的户型也不过90平米,于是浦先生找到售楼处想退款。而工作人员却说,当初他孩子交了两万元是定金,不能退款。浦先生有点想不通。

提醒:注意订金与定金的区别

律师介绍,定金是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对合同双方都有着法律上约束,以确保合同的实行。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所以如商品房不合法,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如果开发商出售的房子符合相关出售条件,浦先生如不愿购房,这两万元定金将不能退款。

合肥装修网延伸:关于定金常见的几大疑惑

一、定金能不能退?

目前开发商在与买受人签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一般都通过认购、订购、预定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如果买受人不来与开发商签合同或双方对合同的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大多数开发商定金是不退的。这种定金或订金的约定,对买受人极为不利,使买受人在签约时处于受制于人的境地,买受人往往在定金不退的压力下,违心地接受开发商的不平等条款,自己的真实意思也不能体现在合同中,有失合同公平、公正的原则。好多购房人认为,购房定金与其它商品交易一样,就像平常买东西一样,交了定金就是这个东西给我留着,我准备要了,如果东西我不要了,定金就算我给你的赔偿,以此类推到房子上,认为一旦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无论什么原因房子最终没有买成,定金就一定不能返还了,有些人甚至自动放弃了取回定金,这其实是一种误解。其实定金是可以退的。那么在什么条件下定金可以退,什么条件下定金不能退?

二、定金的法律规定

到目前为止,涉及到定金的法律规定有下:《合同法》、《担保法》、《担保法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部门规章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对定金问题规定如下: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六部分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另外,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

三、如何退定金才能成功?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知道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购房人可以通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有些购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属于违约行为,但也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达到了退定金的目的。另外,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直接起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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