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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皖都徽韵小区物业用房变餐饮会所 包厢装修豪华

2016-01-14 11:50:33 · 4734次浏览

近日,合肥市民张女士反映,合肥皖都徽韵小区内一栋名为皖韵阁的三层建筑,原来是物业办公点,去年改成了营业会所。本月初,合肥市骆岗街道曾调查此事,小区物业回应,皖韵阁为物业员工食堂,不作为经营性场所,不对外营业。该会所果然不对外营业吗?随合肥装修网小编去了解下真实情况。

11日10时许,记者以食客身份来到皖韵阁,发现会所内部二三楼装修豪华考究,但清一色落地帘遮挡,显得相当低调。记者提出预定当晚的包厢,会所负责人和厨师长欣然接受,厨师长向记者列出了价值3000元的“豪华套餐”菜单。一名负责人称,“在这里吃饭安全的很,不会被举报,一些公职人员都在这里宴请。”

[反映]小区物业用房变成餐饮会所

小区内的这幢三层小楼已成会所

“一楼就餐的物业人员下了班,二楼三楼包厢里的宾客就餐才刚开始。”家住合肥市皖都徽韵和馨园的张女士发现,去年下半年起,小区内的皖韵阁悄然完成功能转身:由原先的物业办公地点改成物业员工食堂。时间长了,张女士等不少居民发现,皖韵阁接待的不仅是物业员工,频繁有社会车辆随意进入小区,来这里消费。

在合肥一事业单位工作的韩先生曾在此就餐过,他称,皖韵阁内有近十个包厢,装潢气派,菜价昂贵。记者通过合肥市政府网站发现,1月8日,合肥市骆岗街道相关部门曾对此事回应:经调查了解,该建筑为小区物管用房,且已通过规划局审批,具有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为皖都徽韵C地块会所。物业公司解释称,为解决员工就餐问题,将其作为员工食堂,并未作为经营性场所,不对外营业。

[探访]包厢装修豪华面积近40平米

会所包厢

到底是员工食堂还是餐饮会所?到底对不对外营业?为调查真相,10日18时许,记者驱车来到皖都徽韵和馨园小区。记者扮成食客,表示要预定包厢吃饭,保安未让记者登记,直接放行。皖韵阁当时一楼大门敞开,二楼和三楼全用落地帘遮挡,整栋建筑除了一名保安值班,没有客人和工作人员。

一楼东侧餐厅是物业人员日常的就餐区,从二楼起,楼道装修变考究,墙壁上挂着油画,整个二楼有五个包厢,包厢上都锁着门。三楼还有多个包厢。

记者进入一个挂着“辉隆”字样的包厢发现,包厢内装修十分豪华,有近40平米。餐桌可供20多人就餐,沙发、壁画、棋牌桌、橱柜、独立卫生间等设施一应俱全。保安范师傅称,“这些包厢装修豪华,是接待外来领导和贵宾的。”范师傅让记者明日再来,找店方负责人或厨师长才能预定包厢。

[调查]预定:提前预约可以吃到珍贵野味

11日10:10,记者再次来到皖韵阁。此时,一楼厨房内已有人员在忙碌。“我想预定一个今晚的包厢。”听到记者来意,一名朱姓厨师长走过来,他称田老板暂时不在,他可以代办。“你们有十三四个人,我先带你到二楼找个包厢看看。”朱姓厨师长称,二楼、三楼的每个包厢私密性都不错,吃饭时可以把落地帘关上,饭店日常经营到21:30。朱姓厨师长称,会所提供的餐饮不仅有地道的土菜,还有野生牛鞭、老公鸡等。“店内能否吃到野生娃娃鱼?”朱姓厨师长称,“这个我们店里没有。”不过,“如果提前几天预约,一些珍贵野味是吃得到的。”

价格:冷热27道菜“叫价”3000元

朱姓厨师长称,每个包厢不收包厢费,菜单可以根据客人需求随意搭配。如果一桌的宾客在13人左右,餐标可以在2000元到3000元不等。 11时许,记者回到一楼大厅和厨房,没有见到该店悬挂餐饮经营许可证。根据记者需求,厨房里一位严姓厨师长手写配出了一个3000元的菜单。“我们服务物业人员,也对外经营,也担心被人说三道四,所以没有打印的菜单和价目表。”“花生米、海蜇,鹅翅,牛舌……这些是凉菜。”严姓厨师长边写边说,“热菜少不了鸽子汤、牛鞭、鲍鱼、牛排、泥鳅……”5分钟刚过,他就写出了7个凉菜,20道热菜。

记者:“菜名为何没有相对应的价格?”

严姓厨师长:“这些就是3000元的配菜,价格公道。如果能接受,交了押金,我就能下单。”

客源:外来人员就餐中有公职人员

拿到菜单后,记者以食客身份联系上该会所田姓负责人。田某承认,皖韵阁是他承包的物业管理用房,服务对象是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也接受外来人员的预定。记者询问,会所是否接受社会各单位公职人员的餐饮预定,田某称“可以。”田某还称,“皖韵阁无法给客人开发票,没有餐饮经营许可证。”“现在谁敢到外面公款吃喝?”据朱姓厨师长称,他们皖韵阁在小区里面,很隐蔽也安全,已经接待了一些政府单位的公职人员。“你关上窗帘吃饭,外人也进不来,不会有别人举报。”严姓厨师长称,他们跟会所周围的邻居处的关系不错,“不担心有人‘嘴碎’会举报。”

[回应]对外营业属个人行为将促其整改

11日14时许,记者拨通了皖都徽韵小区物业办公室电话。物业工作人员关先生称,小区物业办公地点已经由皖韵阁搬到了该小区16栋1单元。皖韵阁被他人承包经营,只服务小区物业人员就餐。不对外营业。了解到记者暗访情况,关先生改口称,“皖韵阁的承包方私下接受社会外来人员的预定,是他们承包方私下的行为。”关先生说,“这种私下接待外来食客行为,给业主带来安全隐患,物业绝不允许。”关先生称,他们会听取业主投诉建议,尽快要求皖韵阁承包方整改。不过,当问记者问及物业方变更会所用途是否征得业主大会同意时,关先生未作回答。

涉嫌超范围经营会依法做出处理

11日15时,记者将此事反映给了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该局办公室主任称,“根据相关规定,小区里的会所禁止对外营业。”该主任随即联系该局骆岗市场监督所执法人员前去核查。 17时,该所朱姓科长告诉记者,皖韵阁置身皖都徽韵小区内,承包方擅自改变服务对象,对外经营的行为涉嫌超范围经营。“我们会依照我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尽快拿出处理办法。”

[说法]变更物管房用途需经业主大会允许

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吕海波介绍,《物权法》第73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吕海波称,作为物业公司日常运转的办公场所即物业用房,在具体批准实施小区规划时,规划部门按小区总建面积的千分之四比例要求建设方建造。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38条规定,“这个物业用房的所有权按规定,归整个小区的全体业主所有。 ”“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吕海波称,对于该小区物业方变更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吕海波称,业主可以向包河区住建局物业管理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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