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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十二五”期间显著提高

2016-01-14 20:21:48 · 302次浏览

怀宁县围绕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连续五年提高保障标准,农村低保标准由2010年每人1196元提高到2015年每人2400元。

怀宁县现有农村低保对象7639户21615人,2015年农村低保资金为5630万元,怀宁县围绕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连续五年提高保障标准,农村低保标准由2010年每人1196元提高到2015年每人2400元,2015年累计发放农村低保265210人次资金5354.57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差201.9元,2015年增长率达21.4%,完成“十二五”农村低保标准年均增长10%以上目标任务,并建立与物价挂钩联动机制,实施临时生活困难补贴制度。6月和11月份两次共对农村低保对象每人发放了生活补贴400元,共发放生活补贴868.63万元。

怀宁县还建立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县政府建立由分管县长为总召集人,县政府办、编办、监察局、发改委等27个部门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并下发了《关于建立怀宁县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件明确了联席会议职责、办公室职责、成员单位职责以及议事规则等。及时成立核对中心,为进一步加强民政阵地建设,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县低保所加挂怀宁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牌子,增加编制2人。目前,已开展城乡社会救助对象核对和低收入认定工作,共核退城乡低保227户,低收入对象认定165户。出台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县政府及时出台《怀宁县临时救助实施细则》,更好地做到补短板、托底线,有效解决了困难群众遭遇的急难问题,全年救助654户救助资金达93万元。(檀志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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