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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某小区内住房改酒店 手续不齐且困扰业主

2016-07-12 10:07:42 · 3149次浏览

小区本来就是居民住宅,如果要改成酒店最起码要有齐全的手续吧?但是长沙科达名居小区是普通住宅楼,居民楼内却开着某某酒店,并且某某酒店将住宅变为经营性用房,相关手续不齐全。小区里的酒店给业主带来困扰,还未征得大部分业主同意。工商部门:酒店超出经营范围,责令其整改。

科达名居小区是普通住宅楼,某某酒店开在居民楼内。

读者周先生来电:芙蓉区科达名居小区有人将住房改成了某某酒店,而且酒店房间分散在各楼层。该酒店占用了居民的公共区域,消防措施不到位,每天出入小区的人员复杂,治安也存在问题。

调查核实,某某酒店将住宅变为经营性用房,相关手续不齐全。昨日,韭菜园工商所责令该酒店整改。

业主1:小区里的酒店给业主带来困扰

科达名居小区位于长沙市芙蓉区,是2005年建成一栋21层的普通小户型住宅楼。看到,科达名居小区一楼入口,“某某酒店”橘黄色的招牌格外醒目。两个客人正在前台办理入住手续,而前台所在的一楼大厅本是业主的公共过道。

业主周先生介绍,这家酒店去年8月开张,酒店老板以每间每月1200元到1300元的价格从小区业主手中租了几十间住房,改作酒店住房。

这些酒店房间分布在4楼以及6至20楼各楼层,与居民住房混杂在一起。周先生抱怨,酒店营业给小区业主带来了诸多困扰。“小区内经常出入一些外来人员,楼道间时常可以看到一些注射器、带孔的塑料瓶,搞得整个小区乌烟瘴气。”

65岁的李爷爷在小区住了4年,他说,酒店和物业在管理费、物业费上存在矛盾,物业把酒店的电停了,其他业主去交电费,疑似酒店方的人员就会阻挠业主交费,还抢夺业主电卡。

业主2:未征得大部分业主同意

周先生在小区拥有多套住房。他打印出一份《物权法》,指示其第六章第七十六条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周先生称,酒店方在小区内开酒店从来都没有征求过业主和业委会的同意,周先生还打印了一份酒店的《营业执照》,上面清楚地写着:“长沙某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为“科达名居2006、2007、2008、2009、2010、2011房”等六间房。周先生爆料:“但某某酒店的房间起码有四五十间”。

酒店方:已经换过好几次老板

对于小区业主和物业的投诉,某某酒店宋经理无奈地表示,他们并不是第一家在小区内开的酒店,在这之前这家酒店换过三任老板,物业公司的老板还曾是这家酒店的股东之一。

“酒店一共有48间房,分布在各楼层。”宋经理说,去年8月,他们接手酒店后,把名字改成了某某酒店。他出示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留意到,《营业执照》确实标注着公司住房为2006到2011这六间房。

宋经理承认,酒店和物业确实在物管费和水电费上存在纠纷,物业经常停酒店的电。这让酒店几近瘫痪,这一段时间都没什么生意。宋经理希望物业退还多收的费用,尽快恢复酒店供电。此外,对于物业和业主反映的“酒店人员抢夺用户电卡、毁坏18楼强电门等问题”,宋经理一概否认,称这是违法行为,并非酒店人员所为,应该向派出所报案。

工商部门:酒店超出经营范围,责令其整改

周先生投诉的工单被派到某某酒店所在管辖区的韭菜园工商所。该所所长说,某某酒店之前是威尔远商务酒店,后者手续齐全,是合法酒店。某某酒店的《营业执照》是以“长沙某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名义登记注册的,那六间房是该管理公司的办公用房,而并非酒店住房。根据国务院《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某某酒店超出了《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

昨日,韭菜园工商所对某某酒店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一个月内补齐相关手续,变更《营业执照》。所长说,根据相关法律,住宅改作商业用途,某某酒店必须取得大部分业主和业委会的同意。他表示,如果规定期限内该酒店仍没有整改到位,将依法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吊销《营业执照》。

了解到,对阻挠业主买电一事,韭菜园派出所已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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