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行业

木质家具抽检合格率低 木工要求不合格也是主因

2016-07-20 10:51:04 · 6929次浏览

抽查木制家具100批次,合格79批次,合格率为79%。这一数据成为第二季度沈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合格率最低的一项结果,其中甲醛释放量不合格和木工要求不合格是木质家具抽检不合格的两个主因。近日,沈阳市质监技术监督局发布2016年第二季度《沈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通报》和《沈阳市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通报》。

木质家具甲醛超标

二季度共抽查四大类19种410批次产品

沈阳市质监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黄志勇介绍,在2016年第二季度,市质监局对生产领域部分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

本次发布的监督抽查产品包括日用消费品、工业生产资料、农业生产资料、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四大类19种410批次产品,平均合格率为92.7%。

其中,抽查沙发(沙发装修效果图)30批次产品,合格29批次,合格率为96.7%;抽查弹簧软床垫(床垫装修效果图)20批次产品,合格18批次,合格率为90%;抽查木制家具100批次,合格79批次,合格率为79%;抽查服装62批次,合格58批次,合格率为93.6%;抽查塑料管材25批次,合格23批次,合格率为92%;抽查合成树脂乳液内、外墙涂料27批次,合格率为100%;抽查金属家具10批次,合格率为100%;抽查润滑油18批次,合格率为100%;抽查车用乙醇汽油24批次,合格率为100%;抽查普通柴油6批次,合格率为100%;抽查农药6批次,合格率为100%;抽查灭火器2批次,合格率为100%;抽查皮鞋80批次,合格率为100%。

木质家具合格率最低仅为79%

黄志勇介绍,2016年,沈阳市质监局强化全市生产领域木制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有效防控木制家具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2016年抽查沈阳市100家生产企业生产的木制家具产品100批次,合格79批次,合格率为79%。不合格项目有:甲醛释放量不合格11批次;木工要求不合格11批次; 表面理化性能不合格4批次;消费使用说明书不合格8批次。

木制家具是与广大消费者密切相关的产品。产品主要关键项目不合格对人体健康存在安全隐患。

木工要求不合格也是主因

甲醛释放量是关系到人身健康安全的重要的检验项目。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甲醛释放量应≤1.5mg/L。

本次监督抽查有11批次产品甲醛释放量项目不合格,最严重的甲醛释放量达到6.9mg/L。该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采用的基材或胶黏剂质量低劣,从而造成家具的甲醛释放量超标。甲醛对人的神经系统、免疫系统、肝脏等都有害,甲醛超标的家具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有影响,存在安全隐患。

木工要求,是根据产品中使用人造板的情况而设定的一个质量要求,是木家具产品中的一个重要检验项目。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家具中的人造板部件的非交接面要进行封边或涂饰处理。对人造板进行封边或涂饰处理,不仅能减少板材中有害气体的释放,还可以有效隔绝空气中的潮气,防止或延迟家具变形、开裂或发霉。

本次监督抽查有11批次产品木工要求项目不合格,即11批次产品均未做封边处理。该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对标准不理解和工艺规范设置不合理。

产品说明书是消费者日后维权的依据

对于抽查有4批次木制家具产品表面理化性能项目不合格,主要是指木家具表面涂层或软硬质覆面起着保护家具免受外界侵蚀的作用,表面理化性能项目不达标的产品,在日常使用中会引起表面漆膜涂层或软硬质覆面开裂、脱落、变色等,影响木家具产品的美观和使用寿命。

另外,消费者在购买木质家具时,家具使用说明需满足标准相关要求。内容应至少包括6项内容: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执行标准编号;产品主要尺寸、使用场合;产品主要原、辅材料名称;有害物质限量指标(当相关国家标准实施后);产品使用方法、注意事项;产品保养方法。在本次抽查中有8批次木制家具产品该项目不合格。黄志勇提醒消费者,产品说明书是消费者购买商品的消费凭证,更是日后维权的依据。因此,购买时应仔细检查说明书是否符合标准。

不合格厂家将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对于本次抽检中不合格的木质家具生产企业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严格要求生产企业及时采取改正措施,消除或降低风险,切实提高产品质量,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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