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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推进“2改1清1拆” 打造宜居宜业美丽县城

2016-07-25 10:02:33 · 1837次浏览

为了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提升,为文明城市创建奠定坚实基础,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了《石家庄市县城建设三年攻坚“两改一清一拆”战役行动方案》方案,对建成区现有的城中村进行改造,预计每年完成总量20%,基本完成现有城市改造到2020年。

石住建办〔2016〕192号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县城建设三年攻坚“两改一清一拆”战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局:现将《石家庄市县城建设三年攻坚“两改一清一拆”战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7月20日

石家庄市县城建设三年攻坚“两改一清一拆”战役行动方案

石家庄装修网小编了解,为强力推进县城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改善我市人居环境,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水平,加快推进“两改一清一拆”(改造城中村、改造危旧住宅和旧厂房,清理各类垃圾,拆除违章建筑和残垣断壁)战役行动,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省委八届十二次会议、全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文明城市创建的工作部署,全面提升县城建设质量和水平,大力推进“两改一清一拆”工作,提高基础设施承载能力,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打造宜居宜业美丽县城。

二、工作目标

各县(市)采取拆除重建、修补改善、设施配套等方式,对建成区现有的城中村进行改造,2016—2018年每年完成总量的20%以上(超额完成部分可结转至今后年度),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城中村改造。

县城出入口、主街主路、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老旧小区、公园广场周边等重要结点的积存垃圾全部清除,“脏乱差”问题得到整治,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完成II级升级改造,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各县(市)重点对迎宾大道、标志性街道、样板街道、主街主路等道路两侧以及公园广场周边、出入口等重要节点的违章建筑、临建陋建和残垣断壁进行全部拆除,使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提升,为文明城市创建奠定坚实基础。

三、行动内容

(一)改造城中村。

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各县(市)要根据省厅确定的2015年底建成区内现有城中村的户数(见附件1),确定应改造的户数,并建立档案,同步推进村民转为市民、村委会转为居委会、集体土地依法征为国有土地、村集体企业转为股份制企业的“四个转变”,实现村民市民化。在改造过程中要强化政府主导作用,结合县城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统筹推进,完善城市功能,提升环境品质,采取拆除重建、修补改善(包括住宅屋顶治漏、墙体加固美化等)、设施配套(包括集中供水、集中供气、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供热、路网硬化、村内绿化、亮化、净化等)不同方式实施改造。按照本地实际和村民意愿,因地制宜,分类治理,选择合理的改造方式,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造方案。完成业绩按实际完成改造涉及或直接受益户数占应完成改造户数的比例计算。每月20日前汇总上报改造完成进度情况(邮箱:wfcczc2016@163.com)。

(二)改造危旧住宅和旧厂区。

加强老旧住房的排查,凡房龄30年以上的砖混、砖木结构老旧住房一律登记造册,按照产权单位、位置区块和危房等级分门别类建立危旧房屋档案。实行分类治理,分步实施,可采取翻建、改建、扩建、维修加固等多种形式进行改造,现阶段重点改造D级危房,逐步有序改造C级危房,集中成片的D级危房区要优先列入房屋征收计划,加快实施征收改造;暂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危房,县(市)政府督促产权单位、产权人采取适当解危措施,保障安全。坚持依法推进,严格按照房屋征收的程序组织实施征收,积极引导居民实行货币化安置。

改造旧厂区。结合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和土地利用结构,对旧厂区与周边区域统筹改造,整体开发利用。各地要创新融资体制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支持。

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自2016年起,国有土地上新启动的城镇棚户区改造及其他房屋征收项目,原则上实行货币化安置,纳入2016年棚户区改造任务的项目,货币化安置率不低于50%。

(三)清理各类垃圾。

开展区域积存垃圾和环境卫生死角专项整治活动,对县城迎宾大道、主街主路、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老旧小区、公园广场周边、出入口等重要结点的积存垃圾和环境卫生死角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限定时间,集中力量进行清理和整治,彻底清除城区积存垃圾,消除环卫保洁盲点,消灭环境卫生死角,实现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管理全覆盖,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四)拆除违章建筑和残垣断壁。

各县(市)建立“两表一图一片”核查法,“两表”即拆违拆陋任务表和进度表,“一图”即拆违拆陋作战图,“一片”即所拆建筑的拆前、拆中、拆后图片(影像)。一是拆除违章建筑。针对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违法违章建筑,依法依规予以拆除,重点拆除县城迎宾大道、标志性街道、主要道路两侧、公园广场周边、城乡结合部、出入口等重要区域未批先建、批少建多、有碍观瞻的违法违章建筑,拆除影响城市环境容貌的乱搭乱建简易设施,确保违法违章建筑拆除取得成效,县城环境容貌得到明显改善。二是清残垣断壁。对废弃不用、濒临倒塌、有碍观瞻的房屋院落及旧厂房等进行拆除,对可利用的进行维护维修、开发利用;对影响道路通行的障碍物进行清除,全面整修路面和便道,确保道路畅通无阻。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6月)。

印发“两改一清一拆”战役行动方案。各县(市)因地制宜,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发动,并借助电视广播、报纸、板报、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调动群众积极性,为县城三年攻坚“两改一清一拆”战役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7月—11月)。

各县(市)按照职责分工和任务目标,制定详细工作计划,细化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实施,全面落实工作措施,每月组织开展自查自评,跟综工作进展,对于薄弱环节要加大力度进行改进和完善,确保完成工作任务,11月底前报送集中整治情况。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12月)。

按照冀建政[2016]1号“两改一清一拆”战役行动方案通知,开展“两改一清一拆”行动考核验收工作,对县(市)进行综合排队,对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推广。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县(市)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成立政府主管部门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科学合理推进“拆、改、清”工作。

(二)强化支持政策落实。

积极利用棚户区改造政策,将符合棚户区改造条件的城中村和危房改造项目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享受相关税费减免、中央和省财政资金补助、政策性金融贷款等支持。推行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模式,积极争取国开行、农发行信贷支持,推动项目进展。

(三)强化督导检查。

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采取召开调度会、月通报、督查、约谈等方式,发挥督导核查作用,并明确整改期限和要求,强力推进县城“两改一清一拆”工作。

(四)严格考核问责。

实施目标责任制管理,年底市政府将进行考核,作为县城建设考核的一票否决项。建立严格的问责机制,对工作进展快、成效显著的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不主动、进度缓慢、弄虚作假的单位和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和媒体曝光。

(五)加大宣传力度。

各县(市)加大宣传力度,在报纸、电子屏、电视、网络等开设专栏,宣传好的典型做法,对主要问题进行曝光。

联 系 人:巩丙辉 马红叶

联系电话:66783340 66188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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