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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第一本不动产权证已发出 9区17个中心可办理

2016-08-30 11:51:20 · 4244次浏览

据哈尔滨装修网了解,昨天,哈尔滨市区内第一本不动产权证顺利发出,至此,哈尔滨所属9区(17个分中心)9县(市)已全部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对外服务,发放不动产权证书。在国家规定的过渡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类的登记仍由原部门办理,过渡期结束后纳入统一登记。

哈尔滨装修网了解,昨天,哈尔滨市区内第一本不动产权证顺利发出,至此,哈尔滨所属9区(17个分中心)9县(市)已全部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对外服务,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不动产权证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各分中心登记受理地点

市民大厦分中心:南岗区中山路181号

道里分中心:道里区经纬七道街3号

南岗分中心:南岗区和兴路177号

道外一分中心:道外区南十七道街183号

道外二分中心:道外区南直路703号

香坊一分中心:香坊区中山路17号

香坊二分中心:香坊区民生路101号

平房分中心:平房区机装街14号(建文小区2号楼)

松北分中心:松北区松北一路8号

哈西分中心:南岗区王岗大街与阳光二道街转角

群力分中心:道里区崂山路352号

迎宾路分中心:道里区崂山路352号

经开区分中心:南岗区长江路151号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驻市房产交易中心分中心:道里区经纬街139号

呼兰分中心:利民开发区北京路CBD大厦

阿城分中心:阿城区上京大道78号

双城分中心:双城区东直路9号

不动产权利范围包括啥?

哈尔滨市实行统一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范围包括

●集体土地所有权;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森林、林木所有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地役权;

●抵押权;

●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在国家规定的过渡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类的登记仍由原部门办理,过渡期结束后纳入统一登记。

从下周一起,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将停止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明》、《房屋在建工程预登记证》、《集体土地房屋所有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权证》等证书。

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原登记机构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不动产权利未发生变更、转移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强制要求不动产权利人更换不动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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