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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环境保护条例征意见 小区噪音大物业不管要追责

2016-09-22 11:10:21 · 6133次浏览

据深圳装修网了解到,昨天,市政府法制办针对《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举行立法听证会,各界听证代表围绕“公共场所噪音问题该怎么管”等热点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

深圳环境保护条例征意见

热点一:谁可以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规定内容]环保部门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依法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听证意见]环境公益诉讼的提起人不能做限制,反而应该扩大提起诉讼的主体,可以明确以政府环保部门和相关协会为主,个人也可提起诉讼。如果是个人提起公益诉讼则政府应安排公益律师(或者政府购买律师服务)予以支持,环保公益诉讼赔偿金应一部分上交国库用于环境治理,一部分对个体诉讼人进行奖励。

热点二:重点污染行业企业应否参加强制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规定内容]电镀、印制线路板、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等高环境风险行业和未完成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的重点区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强制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听证意见]重点污染行业企业应参加强制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但要对不同行业区分不同的保险费率和保险责任,对于重点污染企业不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应该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可以采取激励+处罚模式,可以有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优惠,这样可以提高企业投保积极性,但是一旦违法就严厉处罚。

同时,应当依法参加强制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只列出了电镀、印制线路板、危险废物处理三个明确高风险行业,应该将范围再扩大。

热点三:公共场所噪音问题怎样管理?

[规定内容]在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从事产生噪声活动的,活动组织者应当采取有效噪声防护措施,防止产生噪声干扰周围居民生活。在商业经营活动和营业性文化娱乐活动中,使用喇叭、音响等设备或者从事其他产生噪声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噪声防护措施,防治产生噪声干扰周围居民生活。

[听证意见]公共场合的噪声问题建议由街道综合执法队来进行监管,或者划入公安辅警执法范畴,对责令不改的按简易行政处罚流程进行罚款处罚,有三次以上同类行为的,违法信息纳入个人征信信息。小区商业噪音问题比较普遍,物业不作为成了帮凶,建议增加物业公司噪声管理义务与责任。

热点四:如何充分发挥环保信用记录的作用?

[规定内容]环保部门建立环保不良信用档案,记录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的环境违法信息;情节严重的纳入环保黑名单,环保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实施不予发放环保资金、商业贷款,执行差别电价,不得参与政府采购等政策。

[听证意见]环保信用记录很重要,环保信用记录不良的企业应当在行业准入、贷款融资时被予以一定的限制,直接责任人应当与征信记录挂钩。对于偷排、伪造排放记录严重的企业,或屡犯不改的企业,除记录其环保信用外,应该采取严厉的强制、处罚措施,建议根据失信等级进行惩罚。

据深圳装修网了解,同时,完善的信用体系,有失信惩戒也该有守信奖励,对诚信企业应给予专项资金补助助、环保科研项目立项优先、绿色企业等政策扶持,推进企业重视环保信用,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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