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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人才流失痛点 深圳考虑从莞惠买地建人才安居房

2016-09-22 11:14:37 · 3959次浏览

据深圳装修网了解到,针对房价这个大城市引才的“痛点”,深圳将再放“大招”。昨日,业内人士从市住建局获悉,深圳日前已出台《关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升级人才安居政策,拿出更多“真金白银”和“突破性”措施吸引和留住人才。

解决人才流失痛点 深圳考虑从莞惠买地建人才安居房

新增居住用地 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不少于60%

据深圳装修网了解到,按照规划,“十三五”期间,深圳新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40万套,几乎相当于特区成立30多年以来建设的政策性住房总和,也超出了“十二五”期间全市开工的商品房数量(35.7万套)。40万套住房中,人才住房将不少于30万套。

为达到这一目标,《若干措施》提出了9条措施,对人才住房多渠道筹集建设进行了全方位布局。当中提到,“每年新增供应的居住用地中,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面积应当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60%;招拍挂出让的商品住宅项目用地应配建不少于总建筑面积10%的人才住房;充分利用地铁、公交场站等公共设施上盖、城市更新和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建人才住房;在招拍挂过程中实行竞地价与竞人才住房配建量相结合,即竞地价达到一定程度后,转为竞人才住房配建比例。”

《若干措施》还提到,各区政府可以制定差异化的人才认定政策,且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用地和自筹资金建设的人才住房,其建设标准、租金标准乃至分配规则还可以适当放宽、自主决定。同时,鼓励企业将自有商业、办公用房、宿舍等改造为租赁型人才住房,所在区政府将会给予适当的改造和运营资金补贴。

人才住房从现有住房保障体系中相对分离

基本住房保障是政府提供的一项基本公共服务,属于“保基本”的范畴,而人才安居则是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的激励政策。《若干措施》的一个核心内容,就是将人才住房从现有的住房保障体系中相对分离,形成面向人才量身定做且具有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今后深圳将实行人才住房与保障性住房双轨并行的公共住房体系。

筑巢引凤,还需确保不被“鸠占鹊巢”。《若干措施》明确建立人才住房封闭流转机制,“人才住房原则上不得转变为市场商品房上市交易。需要转让人才住房的,应按照相关规定,由原配售单位或政府回购,或转让给符合购买条件的其他人才。”

人才住房从哪里来?到哪里?分配给谁了?由谁管理?怎么防止多头购买、租赁人才住房的违规行为?《若干措施》给出的答案就是,明确了所有人才住房,无论是市本级建设筹集的,还是各区政府或者有关企业单位建设筹集的,从纳入计划、立项报建、供应分配、运营管理都要在全市统一的信息平台具体实施,实现人才住房产权登记、人才认定等信息互联互通,全过程可追溯、可核查。

《若干措施》焦点“四问”

大量建设人才住房是否挤占中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资源?

市住建局副局长洪海灵说,“可以肯定,建设人才住房不但不会挤占中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资源,政府还将大幅提高面向中低收入人群的保障性住房供给数量。”

据统计,“十二五”期间,全市累计面向中低收入家庭供应保障性住房约5万套,而“十三五”期间,深圳计划面向中低收入家庭供应8万套,另外还将提供约5万户的住房货币补贴,总计折合13万套的保障规模,约为“十二五”时期的2.6倍。

洪海灵透露,截止目前,深圳保障性住房轮候库中存量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约10万户,以当前的保障性住房供应规模,可确保在“十三五”期间全部解决。此外,目前深圳正在加紧起草《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强化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力度。

30万套人才住房房源哪来?

在20日召开的政协专题协商会上,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马兴瑞表示,深圳要打造人才安居公司,建造房子并争取按市场承租价的一半租房给来深人才。

马兴瑞口中的人才安居公司,便是《若干措施》要求筹建的国有独资的全市人才住房专营机构——市人才安居集团,负责全市人才住房的建设筹集、投融资及运营管理等业务。

“目前,市人才安居集团已正式投入运营,正在研究论证这些人才住房用地来源。”市人才安居集团总经理蒋灿明表示,除了正常的土地招拍挂,政府、企事业单位闲置的自有用地,公交站等公共设施、市政用地,甚至配电厂、水厂,他们还在考虑从东莞惠州购买土地,并配建轨道交通。

《若干措施》实施后,人才住房如何申请?

对于《若干措施》实施后,人才住房将如何申请的问题,洪海灵透露,目前正在加紧制定相关申请程序、实施细则,有关草案相信很快就会公布并向公众征求意见。

洪海灵表示,目前初步设想是建立全市统一的人才住房信息平台,全市所有的人才住房分配都必须通过这一平台实施,同时各区、企事业单位可以根据申请数量和房源供应等实际情况,采取打分或者抽签方式分配住房,但不管采取何种方式,一定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阳光下透明操作。

对于当前已经纳入我市保障性住房轮候库的人才家庭而言,洪海灵说,“今后这些人才家庭将新增一个人才住房的申请渠道,原轮候资格也将继续有效,与新进人才一样,可享受‘双通道’申请的住房待遇,既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又符合人才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可同时选择申请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但只能够实际获配一套人才住房或保障性住房,不能重复享受。”

对于可能出现的骗租、骗购行为,怎么应对?

“要杜绝人才住房可能出现的骗租、骗购行为需要自律、他律、社会监督、技术监督。”洪海灵进一步解释,首先,大力培养市民的诚信意识,促使所有申请者要诚信申报;其次,加大后续监管的力度,实行严查、严管、严罚,对情节严重的弄虚作假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还将移送司法部门依法处理,切实加大违法成本;最后,人才住房要实行完全的透明化管理,从建设到分配再到后续管理的各个环节都将在阳光下实施,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此外,住建局还将进一步加大与市规土、人力资源等职能部门的合作,推进申请人的住房情况、人才认定等方面的信息联动共享机制,形成有效的骗租、骗购“防火墙”。

名词解释

《若干措施》之人才认定标准: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或属于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需要的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或列入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发布的紧缺专业人才目录,且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各类人才。

《若干措施》之住房租金标准:

市、区政府应当根据项目区域、建设标准等制定人才住房的租金标准,与市场租金保持合理差距,并实行定期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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