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楚网黄石新闻网(东楚晚报)(记者 徐道发)昨日上午,团城山丽岛·半山华府物业起诉业主,讨要物业费案件在下陆法院开庭审理。
武汉丽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这次诉讼请求包括:要求业主支付2012年元月至今的物业费、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以及案件诉讼费。
据了解,这次原告起诉了30余户业主。
在法庭上,原被告双方主要就涨物业费一事进行了辩论。
物业称,早在物业费上涨之前,他们就写了“公开信”,并发放了调查意见表,获得了过半业主同意,之后还贴出了公告以告知业主,涨价是根据相关政策进行的,合理合法。
业主则认为,小区共有745户(空置151户),支持涨价的仅284户,不同意的102户,没有达到“双过半”规定,而且物业与业主的合同到2011年年底就已经到期,双方既没有物业服务合同,涨价也不合规定。
此之,还有业主提出小区治安、卫生、绿化等问题。业主李女士还对物业将小区公共道路划出停车位收费、制作广告赚钱等行为进行了质疑,李女士表示,物业合同上已经包括了车辆管理服务,为什么现在还要收费,而且还用的是小区公共道路?
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